
宋朝是一个对文人极为宽厚的时代,可以说,生活在宋朝的文人,是历朝历代中最幸运的一代。自宋朝开国不久,便确立了以文抑武的国策,宋太祖早早便立下规矩:只要不谋反,文臣一概不得被处死。这条规定实际上给文人们发了一张比丹书铁券更可靠的免死金牌,因为它不仅是个特例,而是普遍性的法律保障。
他暗示,百姓借来的钱有一半都花在城里的奢侈品上,青苗法效果有限。至于这说法是否完全准确,已无从考证,但显然存在一定根据。从现代农民的消费心理来看,多数农民对奢侈享受仍有自制力,并且通常不愿借钱。苏轼所谓一年强半在城中,可能反映了一些现实,但具体真实性仍难确定。 王安石另一个增加国家财力的措施,是将盐的买卖收归官营。道理简单:盐为生活必需品,若交由私人经营,商人就可能炒作至天价。历史上不乏由私盐商出身的起义者,如黄巢、张士诚等。官营盐法,一方面减少社会不稳因素,另一方面增加财政收入。对此,苏轼亦有讽刺:岂是闻韶解忘味?迩来三月食无盐。他意指盐归官营后,老百姓三个月吃不上盐。此说是否完全属实,或因地方官执行不力,但值得注意的是,即便不推行变法,私盐价格依然高昂,普通百姓难以负担,变法之后,老百姓反而有更多机会获得食盐。 然而,这并非最关键的问题。真正核心在于,当时各项变法已被宋神宗推为国家意志,而苏轼作为宋朝官员、皇帝的臣子,却在民间以诗反对新法,而非在朝堂上提出异议,这对新法的推行造成巨大阻力。从这个角度看,苏轼的行为相当于吃着皇帝的饭,砸着皇帝的锅。 因此,从朝廷和国家整体利益来看,苏轼其实并不完全冤枉。
熊猫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